股票推荐官网_今日牛股+明日潜力股全解析_短线+长线策略每日更新股市必读:ST围海(002586)11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6702万元
2025-11-14股票推荐,今日牛股,短线股票推荐,明日股票推荐,热门板块分析/每日精选A股潜力牛股,覆盖短线爆发股与长线价值股,附技术图形、资金动向与题材热点分析,助您提前抓住风口,精准进场!
11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67.0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299.7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967.32万元。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定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公司不得通过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代偿债务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禁止为持股50%以下的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担保事项需进行风险分析,落实反担保措施,并建立跟踪检查和内部稽核机制。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确经营班子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细则规定了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禁止行为、回避制度及离职要求,并设立经营班子会议制度和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机制。
公司制定重大投资和决策管理规定,涵盖投资内部控制原则、职责分工、投资分析、审批流程、资产保管、处置控制、会计核算、记名登记及定期盘点等内容。明确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投资审批权限,强调不相容职务分离,保障投资安全完整。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发布《筹资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各类筹资行为的管理原则、机构职责、决策程序及担保管理要求。办法涵盖发行股票、债券、贷款等筹资方式,强调筹资需符合战略规划,遵循成本控制、资本结构优化和偿债能力审慎评估原则。融资部和证券部分别负责筹资方案拟定、风险控制及重大筹资事项的论证与组织审议。重大筹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对外担保超规定标准须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规定,明确相关人员股份买卖的申报、锁定、转让限制及信息披露要求。规定涵盖股份变动的禁止情形、窗口期禁止交易条款,以及短线交易收益归入等合规要求,并明确违规责任及处罚措施。
公司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筹备与记录、文件保管、保密工作等职责,并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公司可委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在离任前须进行离任审查并移交工作,且需签署保密协议,承诺持续履行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公司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制度,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监督实施。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考核标准、审议薪酬政策、提出股权激励计划建议等,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决议须书面报告董事会并存档。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外部审计、内部审计、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等事项提出建议,履职情况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并建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记载理由并披露。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存档。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经营目标、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项目等,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战略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送董事会审议。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制度明确任期届满自动终止职务,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并履行交接义务。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须继续履职至新任到位。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提前3个月通知。公司将在收到辞任报告后2日内披露相关信息。离职人员须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忠实义务持续至离任后两年,涉密信息永久保密。公司有权对未履行承诺或存在违规行为的离职人员追责。
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细则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原则上最多兼任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变更承诺、收购事项等发表意见,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权及工作条件。
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制度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2名。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公司治理结构设置等事项。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符合条件的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表决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董事会秘书签字,保存十年。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执行等程序。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可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召集。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会议采取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审议事项包括董事选举、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表决遵循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机制,特别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规则还规定了会议记录、决议执行及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制定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实施细则规定,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为其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每次选举中,董事会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是否采用该制度。股东投票权数超出所持股份对应数量且分散投票的,经提醒未纠正的视为弃权。董事候选人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投票总数过半数方可当选。得票相同或不足额时,按程序另行选举。本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提出修改议案。
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为1,144,223,714元,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利润分配方面,公司应保持现金分红政策连续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制定管理制度,明确禁止通过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代偿债务等方式提供资金,要求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大股东独立。发现资金占用情形时,董事会应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占用即冻结’机制,申请司法冻结大股东股份,并督促限期清偿。董事、高管若协助占用资金将被处分,严重者提请罢免。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规定,明确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定义,规范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责任处罚机制。规定指出,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涉及重大金额的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关联董事和股东在表决时应予回避,并对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内容和流程作出详细要求。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审计委员会进行监督,内审部负责日常检查监督工作。规定了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内容,要求内审部每年度完成内部控制检查并提交报告,重点检查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衍生品交易、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公司各单位需定期自查并上报。内审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重大异常须立即上报董事会。董事会据此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制度健全性、有效性、风险处理情况等。相关工作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董事会负责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与监督,严禁擅自改变用途或挪用。超募资金及闲置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及相应执业质量要求。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0年,审计项目合伙人或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制度还明确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及程序,并对选聘过程中的禁止行为和监督处罚机制作出规定。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规定,明确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建设项目等进行审计监督。规定明确了审计机构设置、人员要求、审计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及内部控制评价等内容,并要求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情况,强化公司风险控制和治理机制。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规定》,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明确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财务相关人员等。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规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活动形式。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指定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开展信息披露、互动交流、诉求处理等工作。办法还规定了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活动的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与特定对象沟通时的保密和备案机制。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规定,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范内幕信息登记、备案、保密管理流程,强化信息披露公平性,防范内幕交易和信息泄露,规定违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公司合规运作。
公司制定本规定,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的保密义务,禁止向外部单位和个人提前报送未公开信息,确需报送的应履行内幕知情人登记,并书面提示保密义务。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若泄密须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将视情况向监管机构报告并追责。
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应在提升公司质量基础上,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实施市值管理,确保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内在价值。制度强调合规性、公平性和常态化管理,禁止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行为。董事会负责总体策划与监督,证券部具体执行。公司需监测市值指标,触发预警时及时分析并报告。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规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公司需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并对业绩预告、重大事件、信息披露程序、信息保密、财务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信息披露。制度依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条件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做好登记备案,并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防止信息泄露,确保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补选孙旱雨、牛杰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同时,因杨智刚、徐建国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提名孙旱雨、牛杰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相关议案将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补选两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1日,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公司对章程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并调整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及辞任规定;完善股东权利、股东会职权、董事选举与忠实勤勉义务、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等内容;新增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及内部控制相关条款;修订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清算等程序规定。
公司制定《关联人重大信息即时联系规定》,明确关联人范围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关联人的主体。规定了关联人重大信息的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关联交易事项、持股变动、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明确即时联系义务人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并要求其在信息变化后五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公司证券部。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信息的收集、核实、披露及报送,同时强调信息保密义务。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涉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其中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相关修订内容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杨智刚先生和徐建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二人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提名孙旱雨先生、牛杰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牛杰先生将接替杨智刚担任战略委员会职务。孙旱雨、牛杰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无关联关系,符合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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